一、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行驶: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在确认没有异常后,再后倾前叉,前叉位置抬起至离地面15-20厘米的时候,慢慢行驶。
3. 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4. 叉车载物起步,在抬起货物时,一旦抬起5-10厘米,就要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5.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6.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 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 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报名地址:海宁市海州街道海州西路121号(海宁总工会10楼)
总部: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南湖商会大厦B幢17楼(万达广场斜对面)
秀洲分校:嘉兴市秀洲区现代广场2号楼
海盐分校:嘉兴市海盐市新桥北路123号
咨询电话:0573-87207333
手 机:17705838809 王老师
海宁市府网:582411
Q Q:2847700371
海宁学叉车工、叉车驾驶员就去海宁安通培训学校
嘉兴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2天前
2天前
2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11月23日
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