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上半年全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见公告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常住入户的人员(以2013年4月16日的入户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入户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入户不限;
4、部分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对象为:秀洲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在2011年4月16日前任职)、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秀洲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4月16日至1995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中所列的第(3)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社区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3年4月1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在2013年4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展鸿2013上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笔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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