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及规范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企业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企业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企业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由企业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企业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企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企业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企业董事变动的,应按《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 1、依照《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 3、《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嘉兴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填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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